涉币刑事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与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认定与辩护?结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及刑法修正案十一自洗钱入罪,解析主观明知、客观行为、犯罪所得认定及辩护要点。

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与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俗称”掩隐罪”)是涉币刑事案件、电信诈骗关联案件中最常见罪名之一。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入罪,本罪的认定发生重大变化。本文结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及最新司法解释,系统解析掩隐罪的认定与辩护要点。

江西刑事律师王吉成,执业于吉安市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与涉币辩护,本文系其实务解析。

作为江西刑事律师,王吉成律师长期专注刑事辩护与涉币刑事辩护,本文结合办案实务,聚焦虚拟货币OTC、银行卡跑分、U商涉刑等热点问题。

一、掩隐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定刑根据情节分三档: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通过、2021年3月1日施行,对第三百一十二条作出重大修改:增加了”自洗钱”入罪规定,将本罪扩展为既包括为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包括行为人自己掩饰、隐瞒自己犯罪所得的收益。同时,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二、主观明知的认定

“明知”是掩隐罪的核心主观要件。司法实践中,“明知”的认定主要依据《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途径、交易方式、获利情况等综合判断。

下列情形可以推定行为人”明知”,但允许反证:一是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的;二是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的;三是为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并收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手续费”的;四是涉案资金具备犯罪所得的典型特征(如赃款刚到账即被分散转移、深夜大额异常交易等)。

但需要强调的是,“明知”是行为人主观上对赃物性质的明确认知,不能仅凭客观行为进行客观归罪。辩护中应着重证明行为人缺乏明确认知,仅是出于一般认知进行交易或转账。

三、客观行为的认定

掩隐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包括:窝藏(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转移(将赃款赃物转移至他人账户或地点);收购(明知是赃物而低价收购);代为销售(为犯罪分子代为销售赃物变现);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这是兜底条款,涵盖所有具有掩饰、隐瞒效果的行为。

在涉币案件中,常见的行为模式包括:使用USDT、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帮助他人变现赃款;通过OTC交易、跑分平台将赃款分散转移;通过多层账户、跨行转账实现”洗白”;通过收购他人银行卡、U盾协助转移赃款等。

四、辩护的核心要点

第一,犯罪所得来源之辩。掩隐罪的成立以”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前提。辩护人应审查涉案资金是否确实属于上游犯罪所得:上游犯罪是否成立、涉案资金与上游犯罪的关联性、是否可能将合法资金误认为赃款。脱离上游犯罪的本罪认定,于法无据。

第二,主观明知之辩。这是掩隐罪辩护的核心战场。辩护人应结合行为人的年龄、职业、认知能力、与上游犯罪人的关系、交易模式、报酬情况等证据,反驳”明知”的推定。尤其是涉币OTC交易中,许多U商长期经营虚拟货币买卖,对客户的资金来源并无明确认知,仅凭交易习惯进行,不能仅因交易发生即推定明知。

第三,“自洗钱”条款的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自洗钱”条款后,部分原本仅构成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可能被同时追究上游犯罪与掩隐罪。辩护人应审查是否存在重复评价、是否存在从一重处断的空间、是否存在数罪并罚过重的问题。

第四,情节之辩。掩隐罪的量刑与情节密切相关。辩护人应审查数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情节认定的证据不足、是否存在数额接近档次临界点的争议等,争取将案件降至较轻的量刑档次。

第五,从犯认定之辩。在跑分、U商涉刑等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处于跑分链条的末端,仅提供少量资金账户或短期参与。对于此类人员,应坚决争取从犯地位,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五、虚拟货币OTC与掩隐罪

虚拟货币OTC交易是掩隐罪的高发领域。许多U商长期在火币、OKX、币安等平台从事USDT买卖业务,因一笔交易涉及赃款而被追究掩隐罪。司法实践中,对U商是否构成掩隐罪,重点审查:是否具有稳定的OTC业务、交易是否遵循正常市场规律、是否审查客户身份与资金来源、是否具有反洗钱合规意识、是否具有明确的反洗钱违规记录等。

对于有真实经营背景、遵循正常交易规则的U商,不能仅因一笔交易涉及赃款即认定明知,仍应综合证据判断其主观明知。

结语

掩隐罪的辩护,需在犯罪所得来源、主观明知、客观行为、情节认定等多个维度全面展开。在涉币案件、电信诈骗关联案件高发的背景下,掩隐罪已成为刑事辩护的重要战场。如您或家人正涉掩隐罪案件,建议尽早委托熟悉涉币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的专业律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联系我们:

  • 📞 电话:183-0796-5661
  • 💬 微信:lawyer_wang_zz
  • 📍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
  • 🏢 律所: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涉币刑事辩护

需要法律帮助?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免费咨询: 183-0796-5661

微信号: lawyer_wang_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