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诈骗罪的认定与辩护
诈骗罪是侵犯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型犯罪,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财产犯罪类型之一。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为特征,涉及欺诈手段、数额认定、电信网络诈骗等多重法律问题。本文结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系统解析诈骗罪的认定与辩护要点。
王吉成律师作为江西吉安刑事律师,长期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本文基于实务经验梳理相关法律规则与辩护要点。
诈骗案件往往涉及欺诈手段认定、数额认定、被害人范围等复杂问题,案件事实的认定与财物流转记录、行为人供述紧密相关,对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一、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理解诈骗罪的法定刑配置,需把握以下几点:第一,本罪基础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体现了对一般诈骗行为的相对宽容处理;第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四,本罪是兜底罪名,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专门罪名)。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的构成,需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行为导致财物所有权由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损害被害人财产利益。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行为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理解本行为方式的要点:
其一,虚构事实。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包括虚构身份、虚构情况、虚构承诺等。
其二,隐瞒真相。指掩盖真实情况,包括隐瞒身份、隐瞒真实状况、隐瞒重要信息等。
其三,骗取财物。指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明知自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会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故意为之,并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三、欺诈手段的认定
“欺诈手段”是本罪的核心概念。司法实践中,对欺诈手段的认定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虚构身份。指行为人虚构自己的身份,如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企业高管、冒充专家、冒充亲属等。
第二,虚构情况。指行为人虚构客观情况,如虚构投资机会、虚构经营业绩、虚构事故、虚构危难等。
第三,隐瞒真相。指行为人掩盖真实情况,如隐瞒自己已婚事实、隐瞒产品缺陷、隐瞒自身财务状况、隐瞒疾病等。
第四,关键性要求。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内容,必须是能够影响被害人决定处分财产的关键信息。
第五,不构成欺诈的情形。商业吹嘘、商业惯例不构成欺诈;单纯的价值判断、意见表达不构成欺诈;被害人已知的信息不构成欺诈。
四、“数额较大”的认定
根据2011年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数额较大。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具体标准。
第二,数额巨大。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第三,数额特别巨大。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
第四,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2016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分别为三千元、三万元、五十万元。
五、“数额”的计算
“数额”的计算是诈骗案件的重要问题。理解数额计算,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实物价值。诈骗财物的价值,按照诈骗时财物的价值计算。
第二,多次诈骗。多次诈骗未经处理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第三,既遂与未遂。已经着手实施诈骗,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可以参照既遂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共同犯罪。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各行为人应当对共同诈骗的总额承担刑事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的实际分得数额。
第五,退赃退赔的影响。案发后行为人退赃退赔的,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不影响诈骗数额的认定。
六、电信网络诈骗的认定
电信网络诈骗是近年来诈骗案件的主要形式。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认定,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电信网络诈骗的范畴。指以电信通信、网络通信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包括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即时通讯诈骗等。
第二,诈骗数额的标准。根据2016年两高一部意见,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三千元、三万元、五十万元。
第三,团伙作案。电信网络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团伙成员可能涉及不同罪名,应当根据实际行为分别定罪。
第四,关联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往往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关联犯罪。
第五,从严情节。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从严情节,包括: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等。
七、辩护的核心要点
第一,欺诈手段之辩。本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欺诈手段。辩护人应审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欺诈手段、欺诈手段的具体方式、欺诈手段与被害人处分财产的因果关系。
第二,非法占有目的之辩。本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辩护人应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否存在民事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主观上认为合法占有。
第三,因果关系之辩。本罪要求欺诈行为与被害人处分财产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辩护人应审查: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处分财产的决定是否由欺诈行为导致、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导致被害人处分财产。
第四,数额之辩。诈骗数额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档次。辩护人应审查:涉案财物的实际价值、价值评估方法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数额计算错误、是否存在数额扩大化认定。
第五,主体身份之辩。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第六,证据链之辩。诈骗案件通常依赖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转账记录、电子数据等。辩护人应审查: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证人证言的可靠性、转账记录的合法性、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第七,从宽情节之辩。诈骗案件中,初犯、偶犯、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是重要的从宽情节。
八、诈骗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分
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分,是辩护的重要战场:
第一,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后者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专门罪名,针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别规定,根据特别法优先原则,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二,与金融诈骗罪的区别。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的法定刑通常高于普通诈骗罪,体现了对金融秩序的特殊保护。
第三,与侵占罪的区别。两罪均涉及财物的取得,但行为方式不同:诈骗罪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他人财物,侵占罪是合法取得财物控制权后变占有为所有。
第四,与盗窃罪的区别。两罪均涉及财物的取得,但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取得他人财物,诈骗罪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他人财物。
九、风险防范建议
为防范诈骗罪的发生,企业和个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个人层面:接到陌生电话、短信、网络信息时,应当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涉及转账、汇款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信高额回报、低价销售、中奖信息等;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企业层面:加强员工反诈骗培训,提升识别能力;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避免财务人员被诈骗;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合同诈骗;规范对外合作流程,避免被诈骗;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咨询律师。
结语
诈骗罪的辩护,需在欺诈手段、非法占有目的、因果关系、数额、主体身份、证据链等多个维度全面展开。本罪涉及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准确把握法律边界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如您或家人正涉诈骗案件,建议尽早委托熟悉财产犯罪辩护的专业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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