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裁判规则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解析合同效力、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违约金及裁判规则。

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裁判规则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民商事纠纷中的重要类型,本类纠纷涉及合同效力认定、工程价款结算、工程质量责任、优先受偿权行使等核心问题。在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发包人、承包人、材料商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本文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25号),系统解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裁判规则。

王吉成律师系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吉安刑事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实务,办理了大量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与涉币刑事案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合同效力的认定、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质量的责任、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复杂问题,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一、法律基础

《民法典》合同编第七百八十八条至第八百零八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一般规定、订立形式、招标投标、合同主要条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共同承包、转包与违法分包、合同解除、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损害赔偿等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是当前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核心司法解释。

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基础,需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第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类型;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处理本类纠纷的核心依据;第四,本类纠纷涉及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

二、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同效力是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理解合同效力的认定,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合法承包的认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二,招标投标的认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三,转包与违法分包的认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第五,垫资条款的效力。垫资条款的约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工程价款的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核心问题。理解工程价款结算的认定,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约定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价款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第二,结算文件的效力。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第三,造价鉴定。工程价款无法通过合同约定或者结算文件确定的,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第四,工程量与价款的认定。工程量和价款是工程价款结算的核心要素。

第五,材料价款的调整。当事人约定材料价款按照市场价格调整的,按照约定处理。

四、工程质量的认定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关键问题。理解工程质量的认定,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质量标准的认定。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验收合格的认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质量缺陷的认定。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责任。

第四,质量责任的承担。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第五,质量争议的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工程质量鉴定。

五、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逾期付款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常见争议。理解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付款时间的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二,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逾期付款利息。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或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第四,付款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条件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第五,发包人抗辩。发包人主张抗辩的,应当提供充分证据。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实际施工人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特殊主体。理解实际施工人的权利,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实际施工人的含义。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完成施工的主体。

第二,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当举证证明其与发包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第三,实际施工人的权利范围。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第四,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实际施工人行使权利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权利的限制。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不得超过合同相对性原则。

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特殊制度。理解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认定,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承包人就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应当在建设工程价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优先受偿权的客体。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客体是建设工程。

第四,优先受偿权的顺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五,优先受偿权的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经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商品房买受人。

第六,优先受偿权的放弃。承包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七,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及于承包人因建设工程而形成的债权。

第八,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应当限于工程价款。

八、合同解除的处理

合同解除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重要问题。理解合同解除的处理,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发包人解除权。发包人有权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解除合同。

第二,承包人解除权。承包人有权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解除合同。

第三,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解除后的赔偿。合同解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解除与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的处理

违约责任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理解违约责任的处理,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违约形态。包括:发包人逾期付款、承包人逾期竣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

第二,违约金的认定。违约金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损失赔偿的认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四,违约金调整。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五,履行的优先。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履行的继续。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十、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分配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关键。理解举证责任分配,需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承包人的举证。承包人应当举证证明工程量、工程价款、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二,发包人的举证。发包人应当举证证明付款情况、工程质量、违约情况等。

第三,鉴定申请的提出。需要通过鉴定方式确定争议事项的,应当申请鉴定。

第四,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届满后,原则上不得提交新的证据。

第五,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采信的基础。

十一、裁判规则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优先适用合同约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当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第二,参照合同约定。无效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第三,造价鉴定优先。无法通过合同约定结算的,造价鉴定是重要方式。

第四,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五,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是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

第六,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处理本类纠纷的基本原则。

十二、风险防范建议

为防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发生,企业和个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规范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主要条款;规范合同履行,避免违约行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及时进行竣工结算;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处理。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涉及合同效力、工程价款、工程质量、逾期付款、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多个核心问题。本类纠纷涉及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如您或单位正涉本类纠纷,建议尽早委托熟悉民商事诉讼的专业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我们:

  • 📞 电话:183-0796-5661
  • 💬 微信:lawyer_wang_zz
  • 📍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
  • 🏢 律所: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民商事纠纷

需要法律帮助?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免费咨询: 183-0796-5661

微信号: lawyer_wang_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