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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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全攻略:王吉成律师详解取保候审的条件、程序与技巧
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王吉成律师为您详细讲解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程序和实务技巧。
一、取保候审概述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常用的强制措施变更方式,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取保候审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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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性:不剥夺人身自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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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性: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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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传随到:必须保证随传随到,不得逃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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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性:取保候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
二、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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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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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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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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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取保候审作了具体规定。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一)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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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轻刑: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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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险性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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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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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禁止适用情形
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社会危险性的认定
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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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性质、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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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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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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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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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贯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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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社会危险性的因素。
四、取保候审的方式
(一)保证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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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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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案无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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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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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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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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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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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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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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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责任: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证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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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数额: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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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机关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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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还: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五、取保候审的程序
(一)申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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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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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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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书: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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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材料:提交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材料。
(三)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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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办案机关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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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期限: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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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结果: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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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关: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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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取保候审的规定,告知其违反规定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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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情况。
六、取保候审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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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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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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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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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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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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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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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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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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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七、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八、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九、王吉成律师的实务建议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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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后:被刑事拘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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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批准逮捕前: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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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逮捕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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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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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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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利证据:收集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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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提前准备好保证人或者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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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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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请理由:详细陈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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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办案机关: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
(三)保证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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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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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履行:保证人必须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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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担保:保证人必须愿意为被保证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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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后果:保证人应当了解违反保证义务的后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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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结束,案件仍然会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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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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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要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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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要随时准备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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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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