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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辩护:王吉成律师详解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与辩护要点

合同诈骗罪怎么判?王吉成律师为您详细讲解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数额标准和辩护策略。

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合同诈骗罪辩护:王吉成律师详解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与辩护要点

合同诈骗罪怎么判?王吉成律师为您详细讲解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数额标准和辩护策略。

一、合同诈骗罪概述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常见犯罪,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的法律依据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五种行为方式和三个量刑档次。

(二)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规定。

三、合同诈骗罪的五种行为方式

(一)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1. 虚构单位签订合同。

  2.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1. 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

  2. 使用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1.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诱骗对方继续履行。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1.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财物。

  2. 收受后逃匿。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其他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方法。

四、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1. 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实施诈骗。

  2. 骗取财物: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3. 数额较大: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主体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五、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一)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二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十万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二十万元以上,单位诈骗五十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诈骗一百万元以上,单位诈骗二百万元以上

六、合同诈骗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

(一)与诈骗罪的区别

  1. 行为方式:合同诈骗罪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罪不限于合同过程。

  2. 侵犯客体:合同诈骗罪侵犯市场秩序和财产所有权,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

(二)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1. 主观方面:合同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合同纠纷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 行为方式:合同诈骗罪采用欺骗手段,合同纠纷是正常的合同履行争议。

七、辩护策略

(一)定性辩护

  1. 无非法占有目的:论证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合同纠纷。

  2. 民事纠纷:论证属于合同纠纷,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3. 正常经营:论证是正常的经营活动。

  4. 履行能力:论证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 部分履行:论证已部分履行合同。

(二)数额辩护

  1. 数额计算:对诈骗数额的计算提出异议。

  2. 部分履行:已部分履行,核减相应数额。

  3. 实际损失:以对方当事人实际损失为依据。

(三)因果关系辩护

  1. 客观原因:无法归还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

  2. 经营不善:因经营不善、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四)证据辩护

  1. 证据不足: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罪。

  2. 证据合法性:审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

  3. 合同内容: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

(五)程序辩护

  1. 管辖权:审查管辖权是否正确。

  2. 侦查程序:审查侦查程序是否合法。

(六)量刑辩护

  1. 数额较小:诈骗数额较小。

  2. 认罪态度好: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3. 积极退赃:积极退还诈骗的财物。

  4. 取得谅解:取得被害人谅解。

  5. 初犯偶犯:系初犯、偶犯。

  6. 自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

八、律师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的作用

(一)审查非法占有目的

重点审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关键。

(二)证据审查

全面审查证据,特别关注合同内容、履行能力和非法占有目的。

(三)与对方当事人沟通

协助与对方当事人沟通,争取和解。

(四)法律分析

对案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确定最有利的辩护方向。

九、王吉成律师的实务建议

(一)预防合同诈骗犯罪

  1. 如实提供信息:签订合同时如实提供信息。

  2. 审查对方: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3. 规范合同:签订规范的合同。

  4. 保留凭证:保留合同履行凭证。

(二)企业经营风险防范

  1. 风险评估:做好经营风险评估。

  2. 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保持流动性。

  3. 应急预案:制定资金链断裂的应急预案。

  4. 法律咨询:不确定时咨询专业人士。

(三)涉案后的应对

  1. 停止行为:立即停止涉嫌诈骗的行为。

  2. 配合调查: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3. 委托律师: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

  4. 积极退赃:积极退还诈骗的财物。

(四)注意事项

  1. 合同诈骗罪的起刑点为个人诈骗二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十万元以上。

  2. 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关键。

  3. 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4. 积极退赃和取得谅解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途径。


王吉成律师,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如果您涉及合同诈骗案件,欢迎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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