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指南

开设赌场罪辩护:王吉成律师详解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与辩护要点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王吉成律师为您详细讲解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和辩护策略。

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开设赌场罪辩护:王吉成律师详解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与辩护要点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王吉成律师为您详细讲解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和辩护策略。

一、开设赌场罪概述

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赌场,提供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常见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开设赌场案件大幅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的法律依据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开设赌场罪的基本构成和两个量刑档次。

(二)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规定。

三、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赌场的行为。

  1. 提供场所:提供固定的赌博场所。

  2. 设定方式:设定赌博规则和方式。

  3. 提供工具:提供赌具、筹码等。

  4. 组织赌博:组织他人进行赌博。

(三)主体要件

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而故意实施。

四、网络开设赌场的认定

(一)建立赌博网站

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

(二)担任代理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

(三)参与分成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五、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一)一般标准

  1.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2.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

  4. 建立赌博网站后户数量达到四百个以上或者获利数额一万元以上的

  5. 其他开设赌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情节严重

  1.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元以上的

  2.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3.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人以上的

  4. 建立赌博网站后户数量达到二千个以上或者获利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区别

(一)行为方式不同

  1. 开设赌场罪:提供赌博场所和条件,组织他人赌博。

  2.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

(二)组织程度不同

  1. 开设赌场罪:组织程度较高,经营性质明显。

  2. 赌博罪:组织程度较低,主要是参与赌博。

(三)刑罚差异

开设赌场罪的刑罚远重于赌博罪。

七、辩护策略

(一)定性辩护

  1. 娱乐活动:论证行为属于正常的娱乐活动,不具有开设赌场的性质。

  2. 非营利目的:论证不具有营利目的。

  3. 参与赌博:论证行为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

(二)数额辩护

  1. 抽头渔利计算:对抽头渔利数额的计算提出异议。

  2. 赌资数额计算:对赌资数额的计算提出异议。

  3. 参赌人数计算:对参赌人数的计算提出异议。

(三)共同犯罪辩护

  1. 从犯地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2. 受雇人员:只是受雇佣的工作人员,不明知是赌场。

  3. 一般打工者:只是普通打工者,不参与赌场管理。

(四)网络赌场辩护

  1. 技术服务:只是提供技术支持,不参与赌场经营。

  2. 支付服务:只是提供支付通道,不明知是赌博资金。

  3. 推广服务:只是提供推广服务,不明知推广内容。

(五)量刑辩护

  1. 自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

  2. 立功:有立功表现。

  3.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

  4. 退缴违法所得: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5. 缴纳罚金:积极缴纳罚金。

八、律师在开设赌场案件中的作用

(一)审查定性

重点审查行为性质,区分开设赌场与正常娱乐活动。

(二)证据审查

全面审查证据,特别关注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和参赌人数的计算。

(三)技术鉴定

对网络赌场的技术服务、支付服务等进行鉴定。

九、王吉成律师的实务建议

(一)合法经营

  1. 遵守法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开设赌场。

  2. 合法娱乐:开展合法的娱乐经营活动。

  3. 合规经营:建立合规经营制度。

(二)网络经营注意事项

  1. 内容审核:对提供的服务进行审核。

  2. 用户协议:制定明确的用户协议。

  3. 禁止赌博:明确禁止赌博活动。

(三)被指控后的应对

  1. 停止经营:立即停止赌场经营。

  2. 配合调查: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3. 委托律师: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

  4. 退缴违法所得: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四)注意事项

  1. 开设赌场罪起刑点为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数量按后户数量、获利数额等计算。

  3. 受雇佣从事一般劳务的人员,如果不明知是赌场,不构成犯罪。

  4. 退缴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途径。


王吉成律师,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如果您涉及开设赌场案件,欢迎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183-0796-5661 微信号:lawyer_wang_zz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平园路9号金光道大厦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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