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高空抛物罪的认定与辩护要点
酒瓶、菜刀、热水壶……从高楼抛下的物品,对路人造成严重威胁。《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设立”高空抛物罪”,这是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强力刑事规制。王吉成律师为您深度解析。
一、高空抛物罪的立法背景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生效,新增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是我国刑法首次将高空抛物行为独立入罪,标志着对城市公共安全的保护升级。
二、构成要件详解
| 要件 | 内容 |
|---|---|
| 行为 | 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
| 高度 | 建筑物或其他”高空”位置 |
| 情节 | 情节严重 |
| 主观 | 故意 |
”高空”的认定
“高空”指一定高度以上的位置。一般认为:
- 建筑物内的抛掷(高层住宅、办公楼)。
- 桥梁、高架等位置抛掷。
- 山崖等天然高处的抛掷。
实务中常见的”高空”,主要指建筑物内向外抛掷。
“物品”的认定
包括但不限于:
- 酒瓶、玻璃、瓷器等硬物。
- 菜刀、剪刀等利器。
- 热水、腐蚀性液体。
- 生活垃圾、家具用品。
- 任何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情节严重”是入罪的关键门槛。司法实践中通常考虑:
| 情形 | 严重程度 |
|---|---|
| 抛掷物品砸伤他人 | 较重 |
| 抛掷物品致人重伤、死亡 | 极重 |
| 抛掷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 较重 |
| 在人员密集场所抛掷 | 较重 |
| 多次抛掷 | 较重 |
| 抛掷具有显著危险性的物品 | 一般 |
未造成严重后果、未达”情节严重”标准的,属于治安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
四、高空抛物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分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高空抛物罪: 情节严重即可入罪,法定刑一年以下。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抛掷的物品具有显著危险性,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法定刑三年以上。
两罪存在区别。若行为人抛掷具有显著危险性的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与故意伤害罪
若抛掷物品直接针对特定人,意图伤害该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行为人主观上不针对特定人,但造成人员伤害,可构成高空抛物罪。
与民事侵权
未达刑事追诉标准的,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五、五大核心辩护要点
要点一:未达”情节严重”的辩护
未造成实际损害、未引起人员受伤、未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社会恐慌的,应当主张不构成”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
要点二:意外事故的辩护
若高空抛物系意外事故造成,如:
- 不慎滑落物品。
- 物品因其他原因自然掉落。
- 精神疾病等不可抗力。
应当主张不具有故意,不构成犯罪。
要点三:抛掷行为的客观存在性
部分案件中被指控抛物,但行为人不在场或不具备抛物条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未实施抛物行为。
要点四:证据的精细化审查
高空抛物案件的证据审查:
- 监控录像。
- 现场勘查、物品来源追溯。
- 证人证言(楼层居民、目击者)。
- 当事人供述。
- 物证(抛掷物品的提取、同一性鉴定)。
证据不足的,应当主张指控不能成立。
要点五:赔偿谅解、认罪认罚
对已构成犯罪的案件:
- 积极救助伤者、赔偿损失。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认罪认罚。
情节较轻的可争取管制、罚金刑,避免实刑。
六、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情节轻微、管制判决
当事人BBBBB因与邻居纠纷,将空酒瓶从 6 楼抛下,未造成实际损害。法院认定构成高空抛物罪,情节较轻,判处管制三个月。
案例二:致人重伤、量刑较高
当事人CCCCC抛掷菜刀砸中楼下路人致重伤。法院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七、对业主、住户的提示
提示一:规范阳台、窗台物品
避免在阳台、窗台摆放易坠落的物品。恶劣天气尤其注意。
提示二:杜绝随手抛掷
切勿随手向楼下抛掷任何物品,烟头、果皮、易拉罐等都可能造成伤害。
提示三:教育儿童、文明行为
对家中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提示四:监控设备的配备
业主小区、物业公司可配备高层监控,及时发现和震慑高空抛物行为。
八、物业管理方与开发商的责任
物业管理方
- 完善监控设施。
- 加强楼栋巡查。
- 及时发现制止高空抛物。
- 协助调查、提供证据。
开发商
- 设计符合规范的建筑。
- 配置适当的防护设施。
九、对公安机关的报案与维权
受害人或目击者遭遇高空抛物时,应当:
- 第一时间报警。
- 拍摄现场、记录物品。
- 寻找目击证人。
- 申请物业协助调查。
- 必要时保留起诉民事诉讼的权利。
十、结语
高空抛物罪作为新型罪名,针对的是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常见行为,但并非所有抛掷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观故意的认定、证据的精细化审查,是辩护的核心。律师应当为当事人争取不构罪、轻刑、缓刑的有利结果,同时关注民事赔偿、物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
王吉成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对高空抛物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新型罪名有深入研究与实务经验。如您或家人面临相关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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