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王吉成律师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8202410765542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婚姻家事案件中的核心问题。债权人、举债方配偶、夫妻关系变动时的利益交织复杂。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本文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梳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实务要点。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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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俗称”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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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债权人无需举证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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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二、共债共签规则
1. 含义
- 夫妻共同借款时,应当共同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签名;
- 一方借款,事后另一方追认的,视为共同意思表示;
- 共债共签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
2. 实务要点
- 银行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大额消费等场景下,建议共同签字;
- 配偶事后追认的,可通过书面追认、微信沟通等方式确认;
- 口头追认在诉讼中可结合证据认定。
三、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1.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认定
- 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开支: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
- 数额应与家庭收入、消费水平相适应;
- 不应超出合理范围。
2. 司法实务的考量
- 家庭收入水平;
- 当地生活水平;
- 借款用途与必要性;
- 借款人收入、负债情况。
3. 推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 借款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 借款用于个人挥霍(如赌博、奢侈消费);
- 借款用于个人投资(配偶未参与、未受益);
- 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四、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1. 举证责任
- 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 仅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不能简单推定为共同债务。
2. “共同生活”的认定
- 借款实际用于家庭住房装修、购买家具、子女教育、就医等;
- 资金实际进入家庭共同账户或用于家庭支出;
- 借款虽以一方名义,但实际由家庭使用。
3. “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 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
- 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借款用于经营,配偶实际参与经营决策的。
4. “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
- 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
- 借款时双方对借款有共同认知;
- 事后追认(书面、微信、邮件等)。
五、几种特殊情形的处理
1. 一方对外担保
- 一方对外担保,未取得配偶同意或追认的,原则上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 但若担保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且配偶知悉并同意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2. 借款用于赌博、奢侈消费
- 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
- 用于赌博、挥霍等违法或非正当用途;
- 配偶未参与、未受益的,不属共同债务。
3. 借款用于个人投资
- 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借款为投资所用;
- 配偶未参与经营、未分享收益的,不属共同债务。
4. 父母借款给子女
- 父母借款给子女用于家庭生活,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或借款;
- 借款性质依协议与用途认定。
5. 信用卡债务
- 一方大额信用卡消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 明显用于个人挥霍的,不属共同债务。
六、举证责任分配
1. 债权人
- 主张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举证责任:
- 共债共签:提供双方签字的借款凭证;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依据借款数额、用途、夫妻收入等推定;
-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举证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
2. 配偶(未签字方)
- 抗辩不属共同债务的,承担举证责任:
- 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
- 用于个人挥霍、投资等;
- 配偶未参与、未受益。
七、诉讼策略
1. 债权人
- 借款时争取夫妻共同签字;
- 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
- 保留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
- 配偶事后追认的,保留追认证据。
2. 配偶(被诉方)
- 借款时未签字的:积极举证借款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共同签字的:可主张签名属被欺诈、胁迫等;
- 配合举证自身收入、家庭支出、债务使用情况。
3. 律师
- 全面掌握案情与证据;
- 精准适用《民法典》1064条;
- 平衡债权人与配偶的合法权益;
- 协商优先,诉讼兜底。
八、给当事人及律师的建议
出借人:
- 借款时尽量要求夫妻共同签字;
- 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
- 大额借款保留配偶知情或追认的证据;
- 出借后保留催收、还本付息等证据。
借款人配偶:
- 借款时未签字的,保留家庭经济独立、生活支出独立等证据;
- 配偶被诉时及时应诉、积极抗辩;
- 涉及大额债务的,及时委托律师评估。
律师:
- 全面审查借款凭证、用途、家庭情况;
- 精准适用《民法典》1064条与司法解释;
- 灵活运用举证责任分配;
- 争取协商或诉讼最优结果。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涉及债权人、配偶、夫妻关系的复杂平衡。王吉成律师办理婚姻家事与民商事案件,熟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抗辩。咨询热线:183-0796-5661,微信:lawyer_wang_zz,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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